来源: 2025年02月28日 责任编辑[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常态化公开征召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阳光福彩”工程建设,树立福利彩票“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良好形象,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新疆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新疆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公开征召指导意见》新福彩发〔2024〕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彩票销售实际情况,现就完善我州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以下简称彩票销售网点)常态化公开征召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伊犁州福彩中心”)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开征召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所在地公开征召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区福彩中心”)负责监督和指导此项工作。伊犁州福彩中心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从优选择、兼顾公益”的基本原则和“秉持公心、按章办事、为民服务”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在市场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彩票销售网点布设从阶段性公开定点投放转为常态化公开征召,凡符合条件并有意愿代销福利彩票的个人和单位,只要符合经营条件和布机要求,皆可按照“先申请,先办理”的原则,依照规定程序获得代销资格。
二、公开征召范围
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网点规模、产品供应、管理能力、经济状况、人文环境、人口数量、政策要求、市场需求等因素,科学制定彩票销售网点发展规划,优化销售网点布局。销售网点拓展计划应以提升市场覆盖面和购买便利性为原则,以市场空白区域、销售不饱和区域、竞争弱势区域为主,兼顾城市和乡村地区人群的购买需求,在保持各销售网点之间合理距离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区城乡全覆盖。
1.因业务发展需要,有些个体不能单独进入的特殊区域和行业渠道,如机场、高铁站、车站、连锁超市、银行、影院、体育运动场馆、KTV、报刊亭、加油站、连锁服务机构等,可以发展行业渠道和社会渠道,争取相关组织和单位的支持,主动开展合作。行业渠道由伊犁州福彩中心直接洽谈建设,可以不纳入公开征召。
2.综合体验中心作为各地宣传和推广福利彩票的窗口,由伊犁州中心直接布点建设,不纳入公开征召。
3.公开征召三次以上无应答的区域,不再纳入公开征召范围,由伊犁州中心出面直接邀请行业社会渠道布点建设。
4.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周边不得设立销售网点。
三、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分类
一类:福利彩票传统销售网点,分为专营销售网点和兼营销售网点,授权销售电脑型福利彩票和即开型福利彩票;
二类:即开型彩票专营销售网点(含户外销售网点、商业社会销售网点、即开票专卖店),授权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
三类:商业综合体销售网点,授权销售电脑型福利彩票和即开型福利彩票。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申报条件
1.一类、二类与三类网点申报年龄为满18周岁-55周岁具备高中(含)以上学历,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营能力;如聘用销售人员的,须提供销售人员信息,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销售人员相关待遇。
2.能缴纳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保证金,一类、三类网点销售设备保证金1万元。
3.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包含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承诺);
4.有在拟设立投注站的地级行政区划内常驻户籍或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5.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交流;
6.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从事彩票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报;
7.申请人承诺不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①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④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五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三年的;
⑤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三年的;
⑥近五年内存在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⑦被列入销售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二)一类专营投注站销售场所申报条件
1.销售场所营业面积20平方米及以上,可设置门头,可以上墙号码分布图、电子图(2个以上电视机)、工作台、展示柜、开奖信息公告栏、中奖喜报、背景墙、LED屏等;
2.销售场所主营彩票销售业务,专人负责彩票销售,申报人和销售人为同一人。单位申报的需有专人负责彩票销售;
3.与现有福彩专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500米,与现有福彩兼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200米,与中、小学校门口距离不少于200米。销售特区站点布设,距离现有福彩专营投注站、福彩兼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200米;
4.销售场所要处于商业繁华或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交通便利,能满足彩票销售的需求;
5.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6.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三)一类兼营投注站销售场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商场商铺或摊位,且拥有该场所合法使用权;
2.有专门彩票销售区域,销售场所可设置门头,可以上墙号码分布图、电子图(2个以上电视机)、工作台、展示柜、开奖信息公告栏、中奖喜报、背景墙、LED屏等;
3.兼营投注站与现有福彩专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500米,兼营店与现有福彩兼营间距不少于200米,与中、小学校门口距离不少于200米;
4.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5.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四)二类即开票代销点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商场商铺或摊位,需拥有该场所合法使用权;
2.具备可用于销售、展示即开型彩票的彩票销售区域;
3.彩票销售区域有明显福彩标识;
4.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五)三类商业综合体销售网点布设点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商场商铺或摊位,需拥有该场所合法使用权;
2.销售区域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3.具有相应的供电设施和接收无线通讯信号的条件;
4.有人值守且能够保证销售设备的安全。
五、申报流程
(一)选址。彩票销售网点预设地址由申报人自行寻找,只要满足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二)申报。彩票销售网点申报人通过填报《新疆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申报表》(见附件)向伊犁州福彩中心报名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可以以纸质、电子文件等多种形式申报。
若同一区域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申报,且申报地址间距小于最短距离标准,则按申报时间顺序依次审核(纸质版申报以伊犁州福彩中心收到材料时计算,电子邮件或电子文件申报以发送时间计算),如第一申报人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并领取《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该地点后续申报人则另寻地址。可同时申报三个类别网点,一类网点优先。
伊犁州福彩中心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13号
咨询电话:0999-8042906
传真:0999-8042906
(三)材料审核。伊犁州福彩中心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报名的时间顺序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表建专档保存备查。
(四)实地查勘。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伊犁州福彩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工作人员对申报的销售场所进行实地勘察。
申报人领取《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前,不得签订销售场所租赁合同或预交定金(除自有房屋或已租赁的兼营店外),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五)结果公示。伊犁州福彩中心通过伊犁州福彩中心微信公众号将地址勘测合格网点的申报人、申报销售场所、申报日期、审核合格日期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经当地福彩中心核实确实存在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者被列入违规销售黑名单等情况的申报人,取消其资格;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伊犁州福彩中心通知申报人审核合格并领取《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
(六)培训考试。申报人在公示结束无异议且签订代销合同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接受伊犁州福彩中心组织的专业培训,若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资格。
(七)网点签约。申报人接到审核合格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在伊犁州福彩中心按流程办理新增彩票网点设立手续,缴纳相应保证金,并签订代销合同,获得代销资格。
(八)站点建设。申报人须自签订代销合同次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按照中福彩中心及区福彩中心关于投注站形象建设标准完成销售场所的建设。站点建设费用由申报人自理,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伊犁州福彩中心验收。伊犁州福彩中心负责联系开通通讯宽带线路。
(九)发放代销证。销售网点建设验收合格后,伊犁州中心向申报人核发福利彩票代销证。
(十)系统注册。申报人完成站点建设后,由伊犁州福彩中心向区福彩中心报备系统注册信息,核发福利彩票代销证并提供投注设备,申报人应在伊犁州福彩中心规定时间内开始销售。安装并开通投注设备后10个自然日内不开机销售的,伊犁州福彩中心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收回投注设备,并办理退机手续。
六、申报材料及经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自然人申报材料。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户口薄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书;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承诺书;布设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
2.单位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的授权代理书;单位法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申请书;法人单位近三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承诺书。
(二)经营要求
1.申报人获得代销资格后,须自主经营,严格依法并遵守代销合同的约定从事彩票销售活动,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不得委托他人代销,不得转借、转租、转让投注专用设备,否则伊犁州福彩中心可取消其代销资格,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等超出福利彩票机构规定的范围和方式销售福利彩票。
2.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约手续、培训考试、站点建设、开机销售的,伊犁州福彩中心可取消其代销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伊犁州福利彩票投注站常态化公开征召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公开征召领导小组:
组长: 付 全 州福彩中心主任
成员: 哈思德 州福彩中心市场一部部长
贾 俊 州福彩中心市场二部部长
丁姿尹 州福彩中心财务部部长
杨 辉 州福彩中心培训部部长
市场一部、市场二部负责公开征召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人员贾俊、哈思德、郑金程、马金业。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同一区域范围内如有多个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以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最终代销资格,已申请但未取得代销资格的申报人,可纳入销售网点代销者公开征召会的侯选人,优先获得报名资格。
(二)申报资料不全、不实者或联系方式失效视为无效申报。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后经审核未取得代销资格的,为申报而投入的资金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场所租赁费等)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四)与现有投注站的距离测量以福彩机构测量的距离为准。
(五)飞机场、火车站、地铁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商超、电影院、大型餐饮广场等场所内部设立的销售场所,经区福彩中心备案后实施,与周边销售场所不受间距限制。由区福彩中心批准新建的旗舰品牌店、综合体验大厅等,不受布机间距限制。
(六)不符合一类彩票销售网点布设条件的场所包括且不限于:电子游戏厅、棋牌室以及其他不适合彩票销售的场所。
(七)一类和三类彩票销售网点销售设备数量有限,遇销售设备不足时,伊犁州福彩中心在材料审核后告知申请人,并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列入待布设范围。销售设备到位时,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依照申报流程办理后续布设流程。如申报人联系方式失效或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后续布设流程,视为主动放弃已审核通过的申报资格。
(八)新疆区福彩销售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应遵守相关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公开征召活动。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所有。
附件 1.新疆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申报表
2.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