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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常态化公开征召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 2025年01月23日 责任编辑[ ]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渠道建设,落实责任彩票建设,树立福利彩票“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良好形象,本着“方便、快捷、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福利彩票实体销售网点征召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关于“阳光福彩”工程建设要求,及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福利彩票渠道建设系列文件精神、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新疆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公开征召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福利彩票的市场竞争力,完善我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征召机制,规范销售网点布设工作,特修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依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国福利彩票实体销售网点征召指引(试行)》,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牢固树立依法治彩理念和责任彩票意识,从有利于科学选择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满足人民群众投身公益事业的需求,进一步抓好“阳光福彩”建设,完善我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征召机制,规范销售网点布设工作,以市场为导向抓好销售渠道建设,满足彩票市场多元化、便利性的发展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布点、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促进我市福利彩票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职责分工

乌鲁木齐市福利彩票渠道建设采取常态化向社会公开征召的方式扩大销售网点规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福彩中心”)负责制定全区彩票销售网点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彩票销售网点设立的系统注册、销售设备供给。乌鲁木齐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乌市福彩中心”)负责制定本区域内彩票销售网点发展计划、准入条件及彩票销售网点的征召工作,承担材料审核、实地查勘、人员培训、网点建设、合同签订等具体事项。

(二)公开征召范围

乌市福彩中心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网点规模、产品供应、管理能力、经济状况、人文环境、人口数量、政策要求、市场需求等因素,科学制定彩票销售网点发展规划,优化销售网点布局。销售网点拓展计划应以提升市场覆盖面和购买便利性为原则,以市场空白区域、销售不饱和区域、竞争弱势区域为主,兼顾城市和乡村地区人群的购买需求,在保持各销售网点之间合理距离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全覆盖。

1.因业务发展需要,有些个体不能单独进入的特殊区域和行业渠道,如机场、高铁站、车站、连锁超市、银行、影院、体育运动场馆、KTV、报刊亭、加油站、连锁服务机构、国家4A级以上景区等,可以发展行业渠道和社会渠道,争取相关组织和单位的支持,主动开展合作。行业渠道由区地两级福彩中心直接洽谈建设,可以不纳入公开征召。

2.综合体验中心作为本市宣传和推广福利彩票的窗口,由乌市福彩中心直接布点建设,不纳入公开征召。

3.对于长期无人主动申报销售网点的空白区域,乌市福彩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主动组织召开征召会,面向社会征召符合条件的彩票代销者。乌市福彩中心将提前在“乌鲁木齐福彩”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开征召彩票代销者公告,并公示公开征召空白区域。乌市福彩中心提前制定《新疆福彩代销者(乌鲁木齐市)公开征召会实施细则》并对外公布,按实施细则认真组织,提高公开征召的透明度,加强第三方监督。

4.公开征召三次以上无应答的区域,不再纳入公开征召范围,由市福彩中心出面直接邀请行业社会渠道布点建设。

5.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周边不得设立销售网点。

(三)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分类

一类:福利彩票传统销售网点(专营),授权销售电脑型福利彩票和即开型福利彩票;

二类:即开型彩票专营销售网点(含户外销售网点、商业社会销售网点、即开票专卖店),授权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

三类:商业综合体销售网点,授权销售电脑型福利彩票和即开型福利彩票。

(四)销售网点的设立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公开发布,乌市福彩中心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销售网点征召公告;

(2)材料审核,申请者提出书面等形式的正式申请,乌市福彩中心组织资料审核、实地勘察。

(3)结果公示,审核通过后,乌市福彩中心通过媒体对拟新增销售网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网点地址、申请信息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4)培训考试,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乌市福彩中心组织对申请者进行业务培训、考试;

(5)网点建设,申请者根据乌市福彩中心同意要求建设销售场所,设置销售标识,张贴警示标语;

(6)网点签约,销售网点建设验收合格、培训考试通过后,乌市福彩中心与申请者签订代销合同,核发福利彩票代销证,提供彩票销售专用设备;

(7)数据报送,乌市福彩中心将网点信息及时报送自治区福彩中心制定的信息系统。

销售网点的征召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从优选择、兼顾公益的原则。

(五)公开征召准入条件

    乌市福彩中心依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和自治区福彩中心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彩票销售网点设立的准入条件。彩票销售网点设立准入条件包含代销者准入条件和销售场所准入条件,凡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向乌市福彩中心申报。准入条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然人代销者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营能力;

(2)具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3)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4)提供符合福利彩票销售要求的场所;

(5)申请人须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经营能力,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交流和书写;懂电脑操作。

(6)申请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7)如聘用销售人员的,须提供销售人员信息,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销售人员相关待遇;

(8)福利彩票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申请人承诺不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①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③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④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五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三年的。

⑤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三年的。

⑥近五年内存在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⑦被列入销售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⑧申请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福彩机构工作人员、从事福彩市场管理服务的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申请。

2.法人单位代销者申请条件:

(1)具备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3)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4)提供符合福利彩票销售要求的场所;

(5)福利彩票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聘用销售人员的,须提供销售人员信息,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销售人员相关待遇;

(7)申请人承诺不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①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④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五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三年的。

 ⑤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三年的。

 ⑥近五年内存在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⑦被列入销售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3、销售场所条件

(1)福彩传统销售网点(专营)

①销售场所营业面积2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门面、独立门头,可设置彩票显著标识,可以上墙张贴主要游戏的走势图表、公益海报、活动海报、中奖票展示专区等。(销售特区内新设销售场所营业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上)。

②销售场所经营彩票销售业务,专人负责彩票销售,申报人和销售人为同一人。单位申报的需有专人负责彩票销售。

③申请人需拥有商铺或摊位合法使用权。

④与现有彩票销售网点距离按照《新疆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布设间距管理细则》执行,在连锁商业机构、大型公共场所内设立销售专柜或销售亭的、行业渠道可不受距离限制。与三类销售网点之间不受间距限制。与学校、幼儿园距离不少于200米。

⑤销售场所首先考虑位于市场和经济氛围活跃、周边人口相对较多,适宜布设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市场潜力区域和市场空白区域;或由乌市福彩中心根据彩票市场网点布局和发展需求指定区域,交通便利,能满足彩票销售的需求。

⑥申报的销售场所形象建设及设施配置等,必须符合福利彩票销售相关规定;同时能安装网络宽带,具备安全、正常供电的220V接地电源,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消防、安全等设施;

⑦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2)即开型彩票专营销售网点

①即开型彩票专卖店:用于即开型彩票销售的独立店面,销售场所营业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上,需配备门头框架,设置彩票显著标识,配备可用于销售、展示即开型彩票的销售柜台,可以上墙张贴代销证、活动海报、中奖票展示专区、提示牌等,场地条件允许的可配备休闲桌椅。

②即开型彩票商业社会网点:用于即开型彩票销售的面积5平方米及以上,配备可用于销售、展示即开型彩票的独立销售柜台,设置彩票显著标识,可以上墙张贴代销证、活动海报、中奖票展示专区、提示牌等,场地条件允许的可配备休闲桌椅。

③即开型彩票户外网点:需摆放印有“中国福利彩票”“户外销售点”的红色遮阳伞或帐篷,配备至少一张销售桌、两把椅子、一个即开票票种展示盒、垃圾箱、代销证、刮票器箱。

④申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商场商铺或摊位,需拥有该场所合法使用权;

⑤与现有福彩专营销售网点间距不少于100米,与学校、幼儿园距离不少于200米。

⑥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3)商业综合体销售网点

①销售场所在人流量密集的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内,占地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上。

②销售场所形象建设及设施配置等,必须符合福利彩票销售相关规定,参考中福彩中心下发的《中国福利彩票实体店空间设计规范手册(岛型店、户外店)》标准建设,需配备门头框架、有显著“中国福利彩票”标识;配备销售柜台、票种展示台/柜;场地条件允许的可配备休闲桌椅,配备品牌公益宣传展示区、中奖展示区、代销证、摆放理性购彩、未成年人不得购彩等提示牌等;配备便民服务箱、急救包等应急物品。同时能安装网络宽带,具备安全、正常供电的220V接地电源,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消防、安全等设施。

③销售场所由专人负责彩票销售,申报人和销售人为同一人。单位申报的需有专人负责彩票销售。

④申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商场商铺或摊位,需拥有该场所合法使用权。

⑤商业综合体销售网点与现有彩票销售网点距离按照《新疆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布设间距管理细则》执行,与周边原有专营店、兼营店不受间距限制。

⑥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六)公开征召形式

乌鲁木齐市福利彩票代销者公开征召有常态化公开征召和不定期召开征召会两种形式。

1、常态化公开征召基本流程

(1)报名审核。凡对有意向销售福利彩票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人士携带相关资料到乌市福彩中心现场填表报名并提交资料审核。乌市福彩中心负责对申请者资质等方面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现场将审核情况告知申请者。尤其是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进行及时回复并告知其原因。

(2)入门培训。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将参加市福彩中心组织的福彩梦想学院培训,方可从事福彩销售。

(3)选址。彩票销售网点预设地址由申报人自行寻找,只要满足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4)申报。彩票销售网点申报人通过填报《新疆福彩彩票销售网点申报表》(见附件)向乌市福彩中心报名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可以以纸质、电子邮件形式申报。通过电子邮箱申报的以照片形式将申报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若同一区域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申报,申报地址属于同一类别且申报地址均符合布机距离政策,则按申报时间顺序依次审核(纸质版申报以市福彩中心收到材料时计算,电子邮件申报以发送时间计算),如第一申报人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并领取《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该地点后续申报人则另寻地址。若同一区域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申报,申报地址类别不同,则三类网点审核优先于一、二类。申报人可在同一区域同时申报一类和二类网点,一类网点优先。

乌市福彩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70号博览大厦4楼

咨询电话:0991-4654850

电子邮箱:3556216626@qq.com

(5)材料审核。市福彩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报名的时间顺序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表建专档保存备查。

(6)实地查勘。报名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乌市福彩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指派工作人员对申报的销售场所进行实地勘察。

申报人领取《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前,不得签订销售场所租赁合同或预交定金(除自有房屋或已租赁的房屋外),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7)结果公示。凡申报材料和实地查勘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可获得代销资格,乌市福彩中心通过新疆福利彩票官方网站或乌市福彩中心微信公众号对申报人、申报销售场所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经乌市福彩中心核实确实存在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者被列入违规销售黑名单等情况的申报人,取消其资格。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乌市福彩中心通知申报人审核合格并领取《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

(8)培训考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申报人参加乌市福彩中心组织的从业知识培训和考试。若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资格。

(9)网点建设。申报人须自接到培训考核合格通知次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按照中福彩中心及自治区福彩中心关于销售场所形象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完成销售网点装修工作并通过市福彩中心验收,并制作相应统计图表,开通电信宽带,以上费用均自理。(商业综合体销售网点按福彩中心装修和销售要求进行装修及销售。)

(10)网点签约。申报人接到审核合格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时间至少一年)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彩票销售网点装修合格确认单》,在乌市福彩中心按流程办理新增彩票网点设立手续,缴纳相应保证金,签订申请承诺书和代销合同,获得代销资格。乌市福彩中心核发福利彩票代销证并提供销售设备。

(11)注册销售。申报人完成代销合同签订后,由乌市福彩中心按流程办理新增彩票销售网点设立手续,自治区福彩中心进行系统信息注册,申报人应在乌市福彩中心规定时间内开始销售。安装销售设备后10个自然日内不开机销售的,乌市福彩中心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收回销售设备,并办理退机手续。

2、征召会召开基本流程

(1)征召区域确定。一是乌市福彩中心根据本市彩票市场渠道规划布局和发展需求,认为有必要布点的区域;二是经自治区福彩中心考察认为有必要布点的区域。布点区域由区地两级福彩中心按照行业发展趋势通盘考虑。

(2)征召类型确定。乌市福彩中心在征召会召开实施细则中,应对申请者的文化程度、年龄、销售面积等作细化规范,申请者必须为已参加过福彩入门培训并合格的人员。若经核实确存在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者被列入违规销售黑名单等情况的,可取消其资格。

(3)征召网点要求确定。销售网点的位置应遵循区地两级销售机构有关标准和规定,符合我市销售网点建设要求。乌市福彩中心在征召会实施细则中,应对销售网点的距离等作细化规范,并报自治区福彩中心同意。二类、三类销售网点、行业渠道、行业渠道连锁便利店的布设原则上不受距离限制。

(4)征召公告发布。乌市福彩中心在确定召开征召会方案后,在自治区福彩中心官网或“乌鲁木齐福彩”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征召公告。征召公告应明确征召区域、报名时间节点、咨询联系方式等。对于设定报名截止日期的征召会召开计划,从发布至申报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个自然日同时不得超过16个自然日。

(5)受理申请。自治区福彩中心官网已开设“销售网点公开征召”模块,用于发布区地两级福彩机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发布各地福彩中心征召计划和征召结果公示。申请者可以以纸质形式现场向乌市福彩中心报名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报名后,乌市福彩中心负责对申请者资质等方面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现场将审核情况告知申请者。尤其是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进行及时回复并告知其原因。

(6)阳光竞争。在通过审核的申请者中,若存在多人同时申请同一区域时,乌市福彩中心可以择优选定入围者,一般以自有产权、备案的福彩销售网点销售2年以上的销售员、熟悉彩票业务者等因素优先考虑,可以通过书面考试、面试评委打分或抽签等形式进行选择,具体以乌市福彩中心制定的政策为准。

(7)阳光公示。征召会结束后,及时将征召结果在自治区福彩中心官网或“乌鲁木齐福彩”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经乌市福彩中心核实确实存在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者被列入违规销售黑名单等情况的申报人,取消其资格。未设定报名截止时间的征召方案,从申请者报名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至公示结束,9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设定报名截止时间的征召方案,从报名截止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至公示结束,9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8)培训考试。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参加乌市福彩中心组织的从业知识培训和考试。若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资格。

(9)网点建设。培训考核合格后,无异议的申报人按照彩票销售网点形象建设标准对销售场所进行建设,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乌市福彩中心验收。并制作相应统计图表,开通电信宽带,以上费用均自理。

(10)手续办理。申报人接到审核合格通知后即可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销售设备保证金,办理签订合同等各类手续,成为中国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乌市福彩中心核发福利彩票代销证并提供销售设备。

(11)注册销售。代销合同签订后,乌市福彩中心按流程办理新增彩票销售网点设立手续,自治区福彩中心进行系统信息注册,申报人应在乌市福彩中心规定时间内开始销售。

(七)申报材料

1、自然人申报材料:

(1)新疆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申报表

(2)申报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书;

(4)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证明;

(6)承诺书,内容包含自然人代销者申报条件第9条中所有内容。

2、单位申报材料:

(1)新疆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申报表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法人的授权代理书;

(4)单位法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5)申请书;

(6)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证明;

(7)承诺书,内容包含法人单位代销者申请条件第7条中所有内容。

(八)公开征召的信息渠道建设

自治区福彩中心官方网站的“销售网点公开征召”系统模块,主要用于公布区地两级福彩中心的相关政策规定、征召信息、公告公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乌市福彩微信公众号用于公告公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九)公开征召的档案管理

 乌市福彩中心应当做好销售网点设立的全过程档案管理,妥善保管销售网点设立资料,包括代销申请书、审批文件、考察记录、建设档案、代销合同、代销证、培训考核记录、销售人员资料、监督检查记录、年度奖惩情况等。

(十)公开征召的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福彩销售网点“常态化公开征召”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乌市福彩中心作为本市销售网点向社会公开征召的主要负责机构,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征召销售网点区域、时间、数量等信息。在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平台提供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强化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福彩渠道建设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销售网点建设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福彩销售网点征召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任何人可以对违反《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事项的情况进行举报。乌市福彩中心对所举报情况进行查证核实、监督查处,对违规销售网点取消代销资格。福彩机构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政策规定、影响公开征召工作正常开展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十一)经营要求

1、申报人获得代销资格后,须自主经营,严格依法并遵守代销合同的约定从事彩票销售活动。不得委托他人代销,不得转借、转租、转让、抵押销售专用设备,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等超出福利彩票机构规定的范围和方式销售福利彩票,否则福彩机构可取消代销资格。

2、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训考试、签约手续、站点建设、开机销售或存在其他不符合代销要求的,乌市福彩中心可取消其代销资格。

3、申报人获得代销资格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变更销售场所地址。一年后需要变更销售场所地址的,须符合福彩机构相关规定,且变更后的销售场所标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十二)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一类、三类销售网点每次仅限申报一处地址,申报不成功的还可再次申报,申报成功后不得再次申报;以公司、单位名义申报可以申报多处地址。

2、同一区域范围内如有多个符合征召条件的申报人,以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及申报销售网点类别确定最终代销资格。

3、资料不全、不实者或联系方式失效即视为无效申报。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4、申报后经审核未取得代销资格的,为申报而投入的资金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场所租赁费等)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5、与现有销售网点距离测量以乌市福彩中心测量的距离为准。

6、飞机场、火车站、地铁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商超、电影院、大型餐饮广场、国家4A级以上景区等场所内部设立的销售场所,经自治区福彩中心备案后实施,与周边销售场所不受间距限制。由自治区福彩中心批准新建的旗舰品牌店、综合体验大厅等,不受布机间距限制。

7、不符合彩票销售网点布设条件的场所包括且不限于:网吧、电子游戏厅、棋牌室以及其他不适合彩票销售的场所。

8、一类、二类、三类彩票销售网点销售设备数量有限,遇销售设备不足时,乌市福彩中心在材料审核后告知申请人,并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列入待布设范围。销售设备到位时,三类彩票销售网点优先于一类彩票销售网点布设,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依照申报流程办理后续布设流程。如申报人联系方式失效或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后续布设流程,视为主动放弃已审核通过的申报资格。

9、新疆区福彩销售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应遵守相关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公开征召活动。

10、凡已成为乌鲁木齐市福彩销售网点代销者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公开征召活动。

11、若同一区域多个报名者参与公开征召,退役军人和现役军属优先公召。

12、本方案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所有。

 

 

乌鲁木齐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新疆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申报表(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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