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25年03月04日 责任编辑[ ]
哈密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常态化公开征召实施细则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渠道建设,落实责任彩票建设,完善我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征召机制,规范销售网点布设工作,树立福利彩票“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良好形象,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福利彩票实体销售网点征召指引(试行)》《新疆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公开征召指导意见》(新福彩发〔2024〕10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彩票销售实际情况,特修订哈密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常态化公开征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哈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市福彩中心”)是哈密市公开征召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所在地公开征召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区福彩中心”)负责监督和指导此项工作。市福彩中心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从优选择、兼顾公益”的基本原则和“秉持公心、按章办事、为民服务”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布设从阶段性公开定点投放转为常态化公开征召,凡符合条件并有意愿代销福利彩票的个人和单位,只要符合经营条件和布机要求,皆可按照“先申请,先办理”的原则,依照规定程序获得代销资格。
二、布设范围
根据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哈密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规划发展以市场覆盖面和购买便利性为原则,兼顾城市和乡村地区人群的购买需求,在保持彩票销售网点之间合理距离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全覆盖。
(一)因业务发展需要,有些个体不能单独进入的特殊区域和行业渠道,如机场、高铁站、车站、连锁超市、银行、影院、体育运动场馆、KTV、报刊亭、加油站、连锁服务机构等,可以发展行业渠道和社会渠道,争取相关组织和单位的支持,主动开展合作。行业渠道由区地两级福彩中心直接洽谈建设,可以不纳入公开征召。
(二)综合体验中心作为各地宣传和推广福利彩票的窗口,由市福彩中心直接布点建设,不纳入公开征召。
(三)对于长期无人主动申报销售网点的空白区域,市福彩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主动组织召开征召会,面向社会征召符合条件的彩票代销者。征召会需提前在哈密主流媒体发布公开征召福利彩票代销者公告,并公示公开征召空白区域
(四)公开征召三次以上无应答的区域,不再纳入公开征召范围,由市福彩中心出面直接邀请行业社会渠道布点建设。
(五)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周边不得设立销售网点。
三、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分类
一类:福利彩票传统销售网点,分为专营销售网点和兼营销售网点,授权销售电脑型福利彩票和即开型福利彩票;
二类:即开型彩票专营销售网点(含户外销售网点、商业社会销售网点、即开票专卖店),授权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
三类:商业综合体销售网点,授权销售电脑型福利彩票和即开型福利彩票。
四、申报条件
(一)自然人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备高中(含)以上学历,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营能力;
2.具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3.能缴纳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保证金,一类网点销售设备保证金10000元;二类网点配备无线扫描终端的则须缴纳3000元销售保证金;三类网点销售保证金10000元;
4.近5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5.有在拟设立销售网点的地级行政区域内常驻户籍或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6.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交流;
7.能提供符合福利彩票销售要求的场所;
8.如聘用销售人员的,须提供销售人员信息,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销售人员相关待遇;
9.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4)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五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三年的。
(5)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三年的。
(6)近五年内存在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7)被列入销售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8)申请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福彩机构工作人员、从事福彩市场管理服务的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申请。
(二)法人单位代销者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3.能缴纳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保证金,一类网点销售设备保证金10000元;二类网点配备无线扫描终端的则须缴纳3000元销售保证金;三类网点销售保证金10000元;
4.近5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5.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交流;
6.能提供符合福利彩票销售要求的场所;
7.如聘用销售人员的,须提供销售人员信息,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销售人员相关待遇;
8.法人单位代销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4)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五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三年的;
(5)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三年的;
(6)近五年内存在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7)被列入销售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三)一类福利彩票传统销售网点申报条件
1.销售场所营业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上,可设置福利彩票显著标识,可以上墙张贴主要游戏的分布图、公益海报、活动海报、中奖票展示专区等;
2.销售场所主营福利彩票销售业务,专人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申报人和销售人为同一人。单位申报的需有专人负责福利彩票销售;
3.与现有福利彩票专营销售网点间距不少于500米,与现有福利彩票兼营销售网点间距不少于200米。销售特区网点布设,距离现有福利彩票专营销售网点、福彩兼营销售网点间距不少于200米,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周边不得设立销售网点;
4.销售场所要处于商业繁华或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交通便利,能满足彩票销售的需求;
5.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6.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四)一类兼营销售网点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商场商铺或摊位,且拥有该场所合法使用权;
2.彩票销售区域有明显福利彩票标识;
3.兼营销售网点与现有福利彩票专营销售网点间距不少于500米,兼营店与现有福彩兼营间距不少于200米,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周边不得设立销售网点;
4.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5.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五)二类即开型彩票专营销售网点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商场商铺或摊位,需拥有该场所合法使用权;
2.具备可用于销售、展示纸质即开型福利彩票的销售区域;
3.彩票销售区域有明显福利彩票标识;
4.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六)三类商业综合体销售网点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拥有商场商铺或摊位的合法使用权;
2.销售区域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3.具有相应的供电设施和接收无线通讯信号的条件;
4.彩票销售区域有明显福彩标识;
5.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五、公开征召形式和基本流程
(一)公开征召形式
哈密市福利彩票代销者公开征召有常态化公开征召和不定期召开征召会两种形式。
(二)公开征召基本流程
1.选址。彩票销售网点预设地址由申报人自行寻找,只要满足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2.申报。彩票销售网点申报人通过填报《新疆福彩彩票销售网点申报表》(附件1)向市福彩中心报名申请并提交相关纸质版申报资料。
若同一区域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申报,且申报地址间距小于最短距离标准,则按申报时间顺序依次审核(纸质版申报以市福彩中心收到材料时计算,如第一申报人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并领取《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附件2),该地点后续申报人则另寻地址。申报人可同时申报三个类别网点,一类网点优先。
市福彩中心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北京路130号
咨询电话:0902-2255894
传真:0902-2255894
3.材料审核。市福彩中心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报名的时间顺序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表建专档保存备查。
4.实地查勘。报名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市福彩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工作人员对申报的销售场所进行实地勘察。
申报人领取《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附件2)前,不得签订销售场所租赁合同或预交定金(除自有房屋或已租赁的兼营店外),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5.结果公示。市福彩中心通过自治区福彩中心官方网站的“销售网点公开征召”系统模块将地址勘测合格网点的申报人、申报销售场所、申报日期、审核合格日期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经市福彩中心核实确实存在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者被列入违规销售黑名单等情况的申报人,取消其资格。
6.培训考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申报人参加市福彩中心组织的从业知识培训和考试。若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资格。
7.签约手续。销售网点考试合格后,市福彩中心通知申报人审核合格并领取《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附件2)。申报人接到审核合格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附件2),在市福彩中心按流程办理新增彩票网点设立手续,缴纳相应保证金,并签订代销合同,获得代销资格。
8.网点建设。申报人须自签订代销合同次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按照中福彩中心及区福彩中心关于销售网点形象建设标准完成销售场所的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福彩中心验收,站点建设费用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9.发放代销证。销售网点建设验收合格后,市福彩中心向申报人核发福利彩票代销证并提供销售设备,并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对接,为销售网点开通通讯宽带线路。
10.注册销售。市福彩中心向区福彩中心报备系统注册信息,申报人应在市福彩中心规定时间内开始销售。安装并开通销售设备后10个自然日内不开机销售的,市福彩中心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收回销售设备,并办理退机手续。
六、申报材料及经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自然人申报材料。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户口薄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书;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5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承诺书;布设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
2.单位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的授权代理书;单位法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申请书;法人单位近5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承诺书。
(二)经营要求
1.申报人获得代销资格后,须自主经营,严格依法并遵守代销合同的约定从事彩票销售活动,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不得委托他人代销,不得转借、转租、转让投注专用设备,否则市福彩中心可取消其代销资格,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等超出福利彩票机构规定的范围和方式销售福利彩票。
2.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约手续、培训考试、站点建设、开机销售的,市福彩中心可取消其代销资格。
七、领导组织架构
组 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市场部、综合部工作人员及各片区市场运维管理员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公开征召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同一区域内如有多个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照“先申请、先抓阄”的原则确定抓阄顺序,以抓阄结果确定代销者候选人代销资格顺序,第一候选人在7个自然日内未找到经营点位,后续候选人按顺序依次寻找经营点位,若全部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都未找到经营点位,则全部候选人代销资格全部作废;此点位在后续皆可按照“先申请,先办理”的原则,依照规定程序获得代销资格。
(二)申报资料不全、不实者或联系方式失效视为无效申报。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后经审核未取得代销资格的,为申报而投入的资金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场所租赁费等)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四)不符合一类彩票销售网点布设条件的场所包括且不限于:电子游戏厅、棋牌室以及其他不适合彩票销售的场所。
(五)一类和三类彩票销售网点销售设备数量有限,遇销售设备不足时,市福彩中心在材料审核后告知申请人,并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列入待布设范围。销售设备到位时,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依照申报流程办理后续布设流程。如申报人联系方式失效或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后续布设流程,视为主动放弃已审核通过的申报资格。
(六)任何人可以对违反《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事项的情况进行举报。市福彩中心对所举报情况进行查证核实、监督查处,对违规销售网点取消代销资格。福彩机构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政策规定、影响公开征召工作正常开展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七)中心市场部做好各销售网点设立的全过程档案管理,妥善保管销售网点设立资料。
(八)本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哈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所有。
哈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5年1月1日